然而,事实上,并没有像段一中想象的那么简单,以为“弄”一个声明,就能够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了。要知道,反腐机关历来是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的。“床照门”事件自然会引起广西区纪委的关注。1月5日,广西区纪委透过其官网“广西纪检监察网”公开回应此事,称在经过初步核实后,“决定对网传段一中生活腐化问题予以立案调查”。
“立案调查”进展迅速,因涉嫌受贿罪,段一中随后被刑事拘留;同月31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。据称,段一中在悔过书中也承认其利用职务便利“多次收受他人财物贿赂,严重违反了《刑法》有关规定,犯了受贿罪……承诺并积极主动向纪检、检察机关退出受贿财物,诚恳接受并积极协助纪检、检察机关查清受贿事实,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判决惩处”。
尽管目前的所有报道,都未透露有关床照是否属实的信息,但因“床照门”而被反腐机关“顺藤摸瓜”,导致其落马,已经成为板上钉钉的事实,令人由衷的欣慰。
想想看,近年来因某一“细节”而被反腐机关“顺藤摸瓜”最终导致官员落马的案例,并不少见。如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就是因为抽“天价烟”在网上曝光而被查处的;还有原贵州省长顺县政协副主席胡方瑜,小偷把他的裤子偷去,拿走里面的现金后又扔掉了。两个小学生将拾到的裤子交给县公安局。公安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,裤子皮带的夹层里,竟还藏有4张大额存单。纪检部门觉得这一存款数额与胡个人收入明显不符,随即展开调查,导致胡方瑜在长顺县政协换届选举中当选为政协副主席不到1小时,就被纪检机关宣布进行“双规”。
由此,也让我想起了一句民间俗语:人在做,天在看。天是不是在看,我不知道,但人要贪,反腐机关在“看”,这是铁的现实。只要“粘”上腐败,不管是“顺藤摸瓜”,还是“拔出萝卜带出泥”,反正是“兔子尾巴长不了”。(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)